誰動瞭我們的社保,誰又在劫貧濟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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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曾新林)汪峰的一首《春天裡》:“如果有一天,我老無所依,請把我留在,在那時光裡”曾觸動並正在觸動無數人的心,讓無數活著買不起房死後買不起墓的人熱淚盈眶,百感交集。是的,每段歷史都有其必然的悲愴,每段人生都有其必然的悲涼,而人生最無奈最悲涼的事也莫過於“老無所依”瞭。
近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明確表示,將延長企業職工退休和領養老金年齡。此政策一出臺,立刻引起民眾的廣泛回響,真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一個事實是,目前職工退休領養老金年齡女性55歲,男性60歲,而按照人保部的規定,今後職工退休和領養老金年齡將延長5年,這就意味著職工將多交、少領保險費。甚至有關專傢建議,我國從2016年實行延長退休年齡的政策,每兩年延長1歲退休年齡,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而據有關數據顯示,2011 中國人均壽命 73.5 歲 ,也就是說,我們從25歲開始工作到65歲,整整繳納四十年的社保,而我們卻隻能享受8年養老社保。
許多人認為此舉很不合理,這不是養老而是坑人!人社部此政策出臺已暗示要將領養老金的年齡延遲到65或68歲,而按照當前中國人的平均壽命七十來歲來論,規定68歲領取,恐怕有的人交瞭一輩子社保最終隻能領取冥幣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