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海光:“民主投票”緣何成為傷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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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義務教育是國傢法律規定的強制性教育,不過洛陽的初中生豪豪化名)卻被學校通過一場“民主投票”強迫退學瞭,而且這場投票還是全班同學全體參加的。
據大河網報道,此事發生在洛陽某中學。今年4月份,豪豪所在班老師馬某發起瞭一場“民主投票”,讓學生選擇是她不再教課還是讓調皮學生豪豪走人,結果僅有8名學生選擇老師離開。豪豪傢長孫先生懇求無果後,幾番周折,將豪豪轉學。而豪豪還處於義務教育的階段。
通過所謂“民主投票”來否定一個還處於義務教育階段少年的受教育權,這是一個一言可斷的“假民主”案例。民主如果被人操控,被人利用,其危害常常大於赤裸裸地專制,因為它往往更具有欺騙性與隱蔽性,擁有更多的支持者,從而其危害也更具持續性。所以會有人慨嘆:民主民主,多少罪惡在假汝而行!
在這一事件中,“民主投票”最顯眼的硬傷是豪豪未成年的身份,但假如豪豪已經成年,是個大學生,那麼他是否就適用於被民主票決受教育權呢?顯然也不行,正如小區居民無權通過投票驅逐一個有犯罪記錄的鄰居一樣。民主確實有力量——尤其是在民主被確定為人類權力的主要來源之後,但民主的力量隻能被限制在法律和程序框架之內,這是千百年來人類通過無數血的教訓所總結出的規律。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民主就很可能會成為強權的道具,錯誤決策的遮羞佈,以及挑動群眾鬥群眾的誘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