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測智商就是對農民工子女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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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熊丙奇)孩子要想接受義務教育,除瞭要辦齊各種手續,還要進行智商測驗,開具醫院相關證明——這是來自河南南陽鄧州農民工魏雙恒的8歲兒子航航在鄭州市建設路三小求學時遭遇的難題。工人日報9月6日)
不管學校是出於何種用意,其做法都已經違反《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未成年人保護法》則規定,“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傢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很顯然,學校對學生進行智商測試,並不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涉嫌歧視。
近年來,我國大多數地方已經意識到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重要性,因此,已經明確提出,除非孩子表現極為特殊有明顯的心理問題或智力問題),不能對他們進行智商測試,並以智商測試結果來決定是否允許其入校,安排進某個班級。而就是進行智商測試,也是傢長自主選擇的結果。
學生或可以解釋,這是為學生好,可是,學校以3個問題——“5加7等於幾”、“在哪兒上的幼兒園”、“爸爸的名字叫什麼”——就判斷學生智商有問題,是不是太草率,太不負責瞭,須知,面對陌生人,沒有見過世面和接受過學前教育的孩子一時是回答不上來的。如果教育者稍微有愛心,就會站在孩子的角度,痛心他們沒有像城市孩子一樣接受學前教育,而不是設置障礙,把他們拒之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