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穿著睡衣陪你走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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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謝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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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我時常穿著睡衣,拎著十元錢買來的手袋,走很遠的路,去超市買下一周的零食。
那時候,我住校,一周僅僅有一次回傢的機會。離城市二十公裡外的學校,出門沒有任何一傢小賣部,連一瓶汽水都沒有。那些年,我們不喜歡學校的超市,什麼地方去久瞭,都是會煩的。可是,煩又有什麼用,於是,每個周末那趟回傢的公交車,就像是春運時的列車,都是歸傢人的心情。
我的青春期來得很早,十三歲,我的身體發生瞭極大的變化,青春期的荷爾蒙讓我每一個部位都顯得肥大無比;十七歲,我又有瞭自己喜歡的人,這是老師口中的早戀,還沒開始,就畢業瞭,分道揚鑣。
我從來沒有意識到睡衣的邋遢,隻是會讓自己在每一次遇見他的時候在他心裡更加窘迫。我單純地遠望,以為見到瞭,對視一眼,就是相愛的感覺。我還幻想過電影裡的情節,我們在超市櫃臺的兩端對視,我們有驚喜的擁抱,還有額頭對著額頭的好久不見。
可是,好幾次,他看到我的時候,會立刻走出超市,那種驚慌失措的表情,像是看到瞭一隻好不容易丟掉的小狗又回來瞭的恐懼,避之不及。而我,買完東西就走瞭,心裡會滿足,但我也會難過,畢竟是一次次消耗瞭那份以為能夠觸手而生的暗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