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來生投胎時別找錯瞭父母
文章分類:散文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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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樂)16日,貴州畢節五個離傢出走的孩子因為取暖被悶死在垃圾箱,現已查明,五個孩子的年齡從九歲到十三歲不等,是居住在離市區25公裡左右的陶姓三兄弟的孩子。五個孩子於三周前相約離傢出走,其間有傢長和老師多次到海子街鎮和七星關城區尋找,直到接到派出所通知傢裡才知道孩子出事。
在高呼保護未成年人口號的時代發生這樣的事,著實令人震驚。可以想象,衣著單薄的孩子,五度左右的夜晚在戶外過夜是什麼滋味。看著冷冰冰的垃圾箱,想到他們饑寒難耐時躲在裡面的情景,真令人心寒。雖然知道生火取暖,可終究還是沒能逃脫厄運,被一氧化碳無情地奪走瞭他們那稚嫩而懵懂的生命。面對這一殘酷的事實,人們紛紛指責學校不負責任,社會冷漠無情,政府救助不力,也許是受“死者為大”的傳統影響,很少有人提及傢長在幹什麼,他們應該對孩子的死亡負什麼責任,這是很不正常的。
在我看來,之所以發生這樣令人痛心疾首的事件,無論於情於理於法,傢長都難辭其咎。
首先,從感情上講,孩子乃父母身上掉下的肉,為人父母者既然給瞭他們生命,就應該讓他們受到親情的呵護。羊有跪乳之情,何況是作為高級動物的人類?看看這些傢長,根據新聞報道,這些孩子以前曾多次出走,每次都是由派出所找到護送回傢的。試問:如果傢長關心、愛護自己的孩子,他們會屢次離傢出走嗎?怎麼會每次都是外人找到而不是自己找回來的?可以肯定,傢長們沒有給孩子最起碼的傢庭溫暖,更談不上什麼父母)子真情瞭,這也就難怪五個孩子有瞭最後這次出走三周不歸的驚人舉動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