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不離開父母,就難有幸福的婚姻
文章分類:散文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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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丹尼爾
世界上最重要的關系,是什麼?最親密的關系,又是什麼?是夫妻關系。如果夫妻關系和諧,親子關系和其他的姻親關系往往也會是和諧的。如果夫妻關系不和諧,很難有真正和諧的親子關系和姻親關系。所謂夫妻,一定在婚內,而不在婚外。
與當代文化形成的鮮明對比,《聖經》說婚姻的核心是甘心樂意的犧牲自己,成就對方。這意味著愛是行動,而不僅僅是情緒。婚姻超越戀愛,意味著雙方願意照著各自的本相接納彼此。幸福的婚姻,需要懂得經營。和諧的生活,需要互相欣賞。
若要幸福的婚姻,需要知道一個基本前提,《創世紀》二章二十四節說道:「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幸福婚姻的首要條件:離開父母。
首先,前提是既定存在的婚姻關系。其次,是獲得幸福婚姻的第一條件。既然存在條件,一定是在相同的價值體系下,才得以被認可。否則,便沒什麼條件之說。未婚的孩子們,自然跟隨父母一同成長。
有關幸福的婚姻,你需要事先明白婚姻的本質和意義。在這個問題沒有達成共識之前,所有的對話都是無稽之談,就像雞同鴨講。可能你有不同的看法或立場,興許你會反駁說,幸福的婚姻,應該是孝敬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