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文藝女青年掙不到錢
文章分類:散文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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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筱懿
如果一定要區分,我的時間軸分為兩段:30歲之前,和,30歲之後。
30歲之前,我是一個矯情女青年;30歲之後,我才勉強向真正的文藝女青年靠近,哦不,此時已近中年。
矯情女青年時期,我有三個堅定而錯誤的價值觀:
第一,掙錢很惡俗,不值得掛嘴上放心裡。
我看不上掙錢這種與我高潔的文藝氣質不融合的行為,我喜歡的是詩和遠方,至於怎麼一輩子讀詩和拔腿到達遠方,我沒有具體考慮過。
我沉浸在《月亮和六便士》、《一封陌生女人的來信》、納蘭容若和倉央嘉措的詩裡,體會語言如音律般的美麗,和字裡行間流淌的充沛感情。
我覺得,一個談錢和惦記錢的女人,是粗鄙的。
因為我不惦記錢,所以錢也不惦記我。
第二,幻想能力強,動手能力差。
我並非完全不考慮掙錢,比如,我也曾經創過業。
那時,我和別人合開過一傢叫“一打餐飲有限公司”的飯店,名字挺洋氣對不對?為什麼叫“一打”呢?因為有12個合夥人,全部是文藝女青年,湊起來正好“一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