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與刺字“盡忠報國”
文章分類:歷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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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背刺“盡忠報國”四字昭示愛國心跡,但四字何人所刺,民間傳聞有多種版本。何人所爲?清人錢汝雯《宋嶽鄂王年譜》卷一上說“母刺”,取材於《唐門岳氏宗譜》,此譜成書較晚,不足爲憑。
《宋史·何鑄傳》審問岳飛的史事,說岳飛背上四字乃“舊刺”也。按此線索考查可知這“舊刺”實是“舊制”所致。這與宋代“刺字爲兵”的制度有關。宋朝統治階級在招募兵勇時,兵勇臉部要被刺字,是爲入籍標誌,亦防止兵丁開小差逃跑。南宋人牛弁《曲洧舊聞》說:“藝祖(即宋太祖)平定天下,悉招聚四方無賴不逞之人,刺字以爲兵。”說明宋代募兵制是要刺字爲記的。也有不刺字於面的,如范仲淹任“環慶路拒西夏招討史”主陝邊務,所招募的兵勇只刺字於手背或手臂上。朝廷定死制度,邊關大吏靈活運用,收到了較好的募兵效果。所刺文字最初是軍隊編號,如武德軍、陝軍等,稍後亦可刺吉語、警策語。
岳飛於宣和四年(1122年)19歲時於河北真定第一次應募入伍,背部刺字大約是此時所致,因爲北宋末年“刺字爲兵”的制度仍在貫徹執行。“刺字於面”的士兵爲當時社會所歧視,是一種下賤的職業。在這種背景下,岳飛既要當兵報效國家,又不能違反“刺字”入軍籍的制度。因此,他選擇“盡忠報國”四字刺於背部明志,是符合當時募兵制度實際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