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當年是如何瀟灑生活的
文/王貴成)在這個世界上,我最崇拜的人是魯迅先生。這倒並不是因為自己正學著寫雜文,而先生的雜文被公認為是寫得最好的,於是就愛屋及烏地崇拜開瞭。魯迅研究專傢王富仁先生的一段話就很好地說明瞭我的崇拜理由,“魯迅雖然一生不那麼順,但活得卻像個人樣子。人就這麼一生,窩窩囊囊的,想說的話不敢說,想做的事不敢做,明明對人對己都有好處,卻還是不說,專撿那些對人對己都沒有好處但能討人喜歡的假話大話說。我喜歡魯迅,就喜歡他說的不是假話大話,說的不是專門討人歡心的話。”
能活得像個人樣子,說自己想說的話,做自己想做的事,這就是我崇拜魯迅先生的理由。也許有人說,你的這個崇拜也太小兒科瞭,太缺乏遠大理想瞭,這種說法沒錯,但不管怎樣,我就是想像魯迅先生那樣地生活。
魯迅先生做過官,從1912年到1926年,他在北洋政府教育部任職長達十四年之久,官居社會教育司第一科實際上就是當時關於文化藝術方面的最高管理機構)科長兼教育部僉事相當於四等或五等文官)。在任上,先生勵精圖治,曾經受命設計過國徽,領導和參加過京師圖書館、通俗圖書館、歷史博物館的建設,親自參與瞭漢字註音字母的確定。盡管先生才華卓著,能力突出,工作出色,但先生不願與為袁世凱復辟帝制搖旗吶喊的惡勢力合作,還公然反對當時的主旋律“尊孔讀經”,以致被領導看作瞭“刺頭”,所以官職隻能原地踏步;後來由於寫作抨擊黑暗現實的雜文,被列入當局的“黑名單”,仕途隨之走到瞭盡頭。在當官的同時,先生還在好幾所大學裡教過書,但學校能給他幸福的生活嗎?他在給一位文學青年的復信中說過這樣的話,“學校是一個秘密世界,外面誰也不明白內情。據我所覺得的,中樞是‘錢’,繞著這個東西的是爭奪,騙取,鬥寵,獻媚,叩頭。”魯迅先生不願在金錢之下呼吸,不願過那種令人窒息的痛苦生活,隻好把從事教育的神聖工作失望地放下。官不當瞭,書也不教瞭,魯迅先生最後就到瞭上海,成瞭一個住在半租界裡的自由的文化戰士,靠著自己的一枝如椽巨筆,先生賺取瞭豐厚的稿酬,過上瞭優裕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