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棄用激將法,尤其對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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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連嶽)中國所有的心機婊,都知道用激將法。所謂激將法,就是故意用貶低或侮辱的方式刺激受害人,以激發出其捍衛尊嚴的行為。用激將法,可以說隻有收獲,沒有損失。成瞭,我激得好;不成,你果然就是我說的笨蛋。這麼好的事,當然不是人人有權力使用,它註定是皇帝用於大臣,將領用於士兵,上司用於下屬,強勢用於弱勢。後者想激前者,下場不會妙。
就算你認為自己是強勢,激將法也很危險。記得幾年前有條新聞,一位打扮寒酸的青年去買煙,發現小店裡沒有他想要的煙,轉身離開,老板娘來瞭一句:買不起就不要問!——在粗糙的商業環境裡,這種激將法是賣傢常用的,很多人為瞭面子,一沖動就買下自己並不需要的商品。
這位青年沒有沖動,買下一包中華之類的好煙。他在晚上回來瞭,放火燒死瞭老板娘全傢。隻有那些處於絕對強勢的人,知道絕不會被報復,也覺得自己是“為你好”,才敢放心地使用激將法,傢長與老師是其中的兩大類。
一個孩子,高考是當地狀元,他的父親或母親),如果害怕他從此放縱,玩樂過度,就會這麼使用激將法:雖然得瞭狀元,可是你大學的同學有很多狀元,他們其他能力比你還要強,估計你以後很難贏他們。孩子的喜悅一下冷卻,默默地去讀書。他們相視一笑:我們的妙計又得逞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