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父母的有效期,不該偷懶那十年
文章分類:散文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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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龍應臺
父母也是有“有效期”的。龍應臺認為,如果在孩子最初的十年父母忽略瞭教養,將來孩子再怎麼叛逆,父母也隻有搖頭、嘆息瞭。
最近去拜訪瞭朋友,當我們都坐在朋友傢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時,他們的大女兒回傢瞭。大女兒今年18歲,已經不住在傢裡瞭。她跟著她的同居男友一起走瞭進來,兩個人手上都各拿著一支煙;穿著很新潮,露著小肚子,後面露出腰的部分還有一個刺青。
那個男孩子的手腕跟手臂上也有刺青。兩個人互相竊竊私語,有說有笑,但對外人都露出很不屑的眼神。
這讓我蠻感慨的,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都是有“有效期限”的。
我第一次見到這女孩時,她才8歲,跟我老大現在一樣大。10年前我去她傢時,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把我送的一瓶清酒上的字和圖,都一模一樣地畫出來。
一個中國小女孩,居然可以把“日本清泉清酒”和酒牌上的櫻花,三兩下就輕松地描繪出來。我好驚訝,自從那次以後,我經常慫恿她的父母帶她去拜師學藝。但他們永遠都可以找出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搪塞我。
奇怪的是她的父母一面搪塞我,卻又可以一面跟我炫耀她女兒最近又畫瞭什麼。突然驚覺10年過得好快,好像才昨天的事情,現在已經是10年後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