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是幸福的必要條件,也不是快樂的充分條件
文章分類:散文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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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徐
看瞭一期情感調解節目,問題貌似出在房子上。
劉女士和方先生是一對半路夫妻,各自帶有一個孩子,兩人結婚後又生瞭一個女兒。劉女士的渴望是,擁有一個她、丈夫和小女兒的三人世界,簡簡單單安安定定地過日子。這也是方先生之前作出的承諾。
理想總比現實美好,繼子和公公接二連三介入他們的生活,夫妻之間的矛盾也相繼出現,很快兩人分道揚鑣,離瞭婚。
在節目現場,劉女士一再強調缺乏安全感。她自己沒有工作,經濟上受制於丈夫,一言不合對方就以“滾”回敬她,包括她帶來的大女兒。
繼子和公公在前夫心目中排在前面,她的地位始終在最後。丈夫出爾反爾,言而無信。這些情況,都迫使她想抓住一套房子來獲取安全感。可惜這樣的要求,最終沒有實現,而是在現居房屋上簽瞭一份永久居住的協議。
房子隻是劉女士的物質需求,她真正想要的是愛和安全感。假若方先生提供一套房,她從此就真的能夠琴瑟和鳴、心安理得地將日子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