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買不起,而是把錢花在瞭更有意義的地方
文章分類: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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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蒂娜劉)四年前的我還是一個傻瞭吧唧單身女孩,生活並未撕開面具對我露出兇殘的真面目,於是我在追求自由、虛榮和玩樂的道路上一路狂奔,月月向銀行舉債。那時在電視臺的工作保底收入有五千多,在外接點私活隨隨便便也有四五千,再在學校兼職帶個課,一個月一萬多塊錢的收入對我來說並不算什麼難事。身兼數職又單身,總覺得不能委屈瞭自己,所以,吃飯一定要吃好,因為要有營養,穿衣一定要穿好,因為外出見人要講究面子,化妝品護膚品就更不用說瞭,女人的臉面怎麼可以湊合?在一個二線城市,收入過萬的單身女孩總是能找到各種各樣花錢的方法。
當時和我合租房子大學同學收入稍微少那麼一點,八千多塊的樣子,我們倆經常一起逛街一起吃喝一起旅行,過瞭一年沒心沒肺的日子後,突然有一天她告訴我她存夠買房首付的錢瞭,半年後交房就搬去她的“傢”瞭!買房對於那時的我來說是一件太遙遠的事,盡管如此,我還是思考瞭整整一個晚上,她掙得沒我多,而且天天活在我眼皮子底下,她不聲不響的存瞭8萬多塊錢而我信用卡還有幾千塊未還款,她是怎麼做到的?對著一櫃子漂亮衣服和一抽屜未拆封的化妝品,我忽然意識到瞭“錢”到底是個什麼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