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的生活,各人的選擇,各人心底舍不下的那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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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我要過的生活!我要過的生活是如何如何的!我好想改變,可是不能!”
“這是我要過的生活!雖然有這樣那樣的缺點,但是我不會放棄的!”
“我也曾經有過想要的生活呀,但是我最後撐不住瞭,隻好向生活投降瞭……”
“你應該過這樣的生活呀,省略描述若幹)這才是真正的生活!”
可是每個人正過著的生活,都是自己選擇的。
薩特說人有選擇的自由,又說他人即地獄。借他這說法,往極端點,人的確是自由的。比如說,你在牢獄裡等著秋後問斬。你可以選擇等一個月後吃頓斷頭酒然後死,也可以選擇逃獄——哪位說瞭,逃獄成功概率極低,而且抓住就當場斬首,斷頭酒和一個月時光都沒瞭。這就屬於後果,是你需要承擔的。但理論上,你還是有選擇的自由。
換個溫和點的例子。五年前,我有個朋友陷於左右為難。爸媽逼結婚,他不願結,真覺得生不如死。我在一邊幫著出餿主意:“那就結呀!”
“我又不想結!我跟那姑娘和那傢都處不好。”
“那就跟爸媽鬧翻。”
“那我爸媽得多生氣啊,我媽心臟不好!”
最後他還是結婚瞭,挺簡單:他最後還是放不下爸媽。我說這個,不是想宣揚愚孝或包辦婚姻可悲,不敢付讓爸媽心酸難過的代價,隻想說明:對他來說,結婚很苦,但已經是可選擇范圍內的最優選擇——比起讓他父母傷心斷腸鬧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