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不愛你的時候,執著和糾纏並無任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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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人不愛你的時候,執著和糾纏並無任何區別。我們知道現在太多人在一起並不是因為愛情,而隻是因為剛好適合,而已。因為在現實裡面,最後那一點點的奢望也會被埋沒。可是情人節這種話題,依舊是我們掛在嘴邊的節日,其實哪有那麼重要呢。隻是我們總是會想起曾經的某個過往,因為愛情。
愛情,被認為是瞬間的感覺,是激情的產物,它不像房子車子帶給你實在的安全感。它風險大,它不靠譜,它是消耗品,是奢侈品,卻唯獨不是必需品。一個朋友說“我發現,我根本沒有勇氣離開她。我不想再花時間,去習慣另外一個人,去接受他的好與不好,然後,又再互相傷害,重復又重復。到最後,你會發現,連自己都不知道誰真正愛過自己。”
就像,人越長大,越對接納新的朋友報有惰性。十幾年來的朋友圈子差不多早已定型,你知道對什麼人肆無忌憚,和什麼人把酒言歡,你知道並且篤定什麼人一直在不會離開,不會讓你患得患失。每個人把自己放在一個安全舒服的位置,以積蓄力量面對風波陡起的人生。不必害怕,因為離散的都不會再相遇,可以肆無忌憚的也是時間的記憶。
而愛情,是迎向他人最大的冒險。它與你之前所有的邏輯都不一樣,甚至設定好的想法都不一樣。一個原本不太相熟的人,抱持著走入彼此生活的目的,開始一場名叫互相瞭解的角力,若是雙方都沒有棄局,又權衡完瞭利弊,就上演瞭一場不錯的ending,叫“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