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誰都要先想明白,選誰都要永不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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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8年和一個男孩相戀瞭,比我大一歲,做房地產的。我倆最初相戀的時候,他還在現在的公司實習,實習薪水很少,那時候我讀大三,有時候從自己生活費裡省出錢來貼補他。2008年7月,他實習期結束,順利簽瞭現在這個世界500強公司,一直在我所在的小城市裡幹一個大工程。如今,這個工程即將竣工,他面臨著兩種選擇,一是辭掉現在的工作,留在我所在的小城市另謀一份工作,一是隨著公司走,去下一個不確定的城市繼續幹工程。
我爸媽去年11月份因為這個問題和我、和他鬧得有點不愉快,我爸媽是很反對我倆在一起的,不為別的,就因為他的工作,無法安定在這個小城市,而我09年大學畢業後,傢裡就給我安排到瞭機關工作。我曾一直抗拒這份工作,並在09年大學畢業的時候考上瞭研究生,總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可以跟他去北京。但是後來,我爸媽看我鐵瞭心要跟他,精神幾近崩潰,在親情面前,我終於妥協瞭,我答應父母研究生畢業後不會離開這個城市,不會離開他們,會接受他們安排的工作。
我也痛苦掙紮瞭很多次,決定和他分手,按照父母所詮釋的幸福過父母過的日子。但是三年半的感情,我根本無法割舍,我們在一起這三年多,早已像親人一樣,具體幸福的細節我不用和你多說你也應該能懂。我想,這輩子再也不會有人對我這麼好瞭,我也再不會這樣愛一個男人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