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女人,都應該有讓自己,讓傢庭幸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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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女人,不管她嫁的是建築工人還是國會議員,她都有能力讓自己過得幸福!我見到明依是在好友的聚會上,一個35歲的女人,中等姿色,學歷也不高,卻嫁瞭個氣宇軒昂的好老公,他據說是碩士,後來做傢具生意發瞭傢,結婚10年,有一個粉雕玉鐲的小女兒,好友說完後半妒半羨地感嘆,嫁到這麼好的男人,明依真幸福,我笑著不說話,想來她的故事不會這麼簡單。
明依嫁給老公的時候,他還是大學裡年輕的講師,站在講臺上激情飛揚地大談犬儒主義和叔本華,臺下的女生們多數是沖著英俊老師來的,明依全身心的投入和迷戀這份感情,那時候她當然不會去考慮臺上氣質非凡的男人名下隻有一間20平米的筒子樓宿舍。
婚後的現狀雖然不盡如人意,但如膠似漆的愛情可以彌補一切。小兩口一起在公共用水間洗衣服,一人一頭擰床單;在煙熏火燎的樓道裡做飯,飯後老公陪著她邊洗碗邊聊天;周末手拉手去看場電影或是回婆傢吃頓飯。明依覺得小日子雖然清貧,但一樣覺得幸福甜蜜,她把眼光從簡陋的傢,樸素的衣裳,自己光禿禿的脖子手指上移開,每月精打細算的捂著手中不多的錢把日子過好,明依做得一手好菜,老公最愛喝她熬的湯,排骨燉蓮藕,鯽魚蘿卜絲,芋頭娃娃菜……每次喝的肚兒圓圓才放下碗。看到老公簡單滿足的微笑,明依覺得,這就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