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衙門裏的官場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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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衙門裏的官場規則
衙門自有一套運行規則,但背後真正起作用的是“關係鏈”。下屬沒有上司的保護不行,封疆大吏必須有更硬的京官做後臺才能坐得穩,所謂“朝中有人好做官”,說白了就是做官必須有靠山,因此上下交結、官官相護成爲清代衙門風氣的要義。
十分精神,七分用於交結
順治時有一位給事中,叫任克溥,他談到當時的官場風氣是:官員的十分精神,只有三分辦政事,七分都用來奉迎上司。按說,迎來送往本是小事情,但有的下級官員往往因爲招待上級不周而受到羞辱;饋送禮物更在嚴禁之列,但上司往往以交往的疏密、送禮多少來定下官的優劣。官員精神有限,竭盡心思,奉侍上官還唯恐不周,哪有時間處理政務呢?順治皇帝也承認,下級官員把所有精神都用到鑽營結納上,“大僚之好尚,唯在乎位高多金”。
天下最繁忙的衙門,莫過於州縣,父母官們即使每天勤勉公事,還唯恐精力不濟。但決定他們升遷的往往並不在於“勤勉公事”,而是看他在上司面前走動得是否勤,送得是否多。省會所在的附州、附縣,每天就是一件事:圍着上司轉,自辰時到申時,片刻不離上司身邊,上司也認爲這樣的官員有才能。而那些沒有侍候在旁的下官,儘管留心民間疾苦,但因爲不會逢迎上司,也免不了受到處罰,或有降級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