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官辦”與“民營”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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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官辦”與“民營”之爭
來源:雷頤 作者:雷頤
甲午戰爭中國慘敗,引起了中國社會巨大震動,一些有識之士認爲像日本那樣發展民族私營企業纔是強國根本;而1895年8月,光緒皇帝頒佈詔書,敕令官辦企業“從速變計,招商承辦”,更開啓了清末官辦企業私有化之端緒。
雖然如此,清廷內部其實一直有股強大的力量反對私營企業。在“輪船招商局”、“電報總局”的多輪“官辦”和“民營”爭鬥之後,進入20世紀,在鐵路上的爭鬥更趨白熱化。
修路耗資巨大,財政極爲緊張的晚清政府根本無此力量,所以又不得不招商股,而更多靠舉借外債。 1905年秋,湖北、湖南、廣東三省民衆集股,從美商手中收回了粵漢鐵路利權,朝廷也曾下令這三省由商民集股興建鐵路。而1904年在成都成立的官辦川漢鐵路公司也於1907年改爲商辦。湖南、湖北主要是紳商集資,廣東主要是華僑商人集資,而四川的股本來源主要靠“田畝加賦”,靠“抽租之股”。抽租的辦法一般是隨糧徵收,值百抽三,帶有強制徵收、集資的性質,販夫走卒,都被迫參與。這樣,全川民衆無論貧富,都與漢川鐵路有緊密的利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