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爲何治不了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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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爲何治不了貪腐?
來源:新京報 作者:洪振快
作爲最高統治者的皇帝,爲了權力能代代傳承這一長遠利益會懲治腐敗,決心不是假的。但是,有決心懲治腐敗和能不能治理腐敗是兩回事。
明清兩代,皇帝的生日是全國性的節日,稱萬壽節。萬壽節時,王公大臣要向皇帝祝賀並呈獻禮物。除皇上的萬壽節外,上元即元宵)、端午、中秋、冬至、元旦舊歷正月初一),以及皇太后生日也是萬壽節;皇后的生日是千秋節,這些節日也要送禮。
送給皇帝的禮物不說無價之寶,至少也該是稀有值錢之物。那麼,置辦這些禮物的錢從哪裏來?總督、巡撫們想到的一個常見辦法是攤派下屬官員,不僅收上來的錢足夠備辦禮物,常常還有多餘,趁此機會可以大撈一把。
乾隆二十二年1757),雲貴總督恆文和雲南巡撫郭一裕商量購買黃金,以製造金手爐送給皇帝作爲禮物。他們把收購黃金的任務派給雲南各府州縣官員。當黃金收上來時,他們給的錢卻大大低於市價,比如市面上黃金一兩換14兩銀子,他們只給10兩,這4兩銀子的差價就得各府州縣官員自己出,這實際上是攤派。各府州縣官員對總督、巡撫自然不敢說什麼,但他們也不願吃虧,就把負擔轉嫁給商民,結果民怨沸騰。郭一裕看情勢不好,便先揭發了恆文,中央派專案組去雲南調查,最後郭一裕被免職,恆文被賜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