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官員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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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官員退休制度
來源:《清境靜思》 作者:謝賢
中國古代官員退休,有一個非常文雅的稱謂:“致仕”。從字面上看,是去當官,走仕途。其實本義是“把官職還給君王”,也就是不當官,退休了。此外,還有“致事”、“致政”等雅稱。
唐代時,開始出現“退休”一詞,如唐代散文家韓愈在《復志賦》序中說:“退休於居,作《復志賦》。”也就是說他的《復志賦》是退休回家後寫的。
官階越小,退得越早
退休制度的核心是退休年齡的界定,各朝代對此有不同的規定。據《禮記》記載,周朝是“大夫七十而致事”。其後歷代都基本上是沿襲了這一退休年限,唐朝規定:“諸職官年及七十,精力衰耗,例行致仕。”而古時候平均壽命不長,70歲退休,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基本上是等於終身制了。到了明清兩代,才逐步改爲60歲退休。特別是到了清朝,低級武官的退休年齡皆根據職務大大提前了:“參將五十四,遊擊五十一,都司守備四十八,千總、把總四十五。”官越小退得越早。這與兩宋時期文官年滿七十退休,武官則可延長10年到80歲退休形成了鮮明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