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制的歷史故事
中國西漢末年外戚王莽進行的經濟改革。爲解決西漢社會遺留下來的各種矛盾,王莽附會《周禮》,託古改制。始建國元年(公元9) ,針對當時的土地和奴婢問題 ,詔令宣佈:天下的土地 ,一律改稱王田 ;天下的奴婢 ,一律改稱私屬,都不許買賣。男口不足8人而土地超過一井900畝)的人家,把多出的土地分給九族、鄰里、鄉黨。無田者按一夫百畝的制度受田 。有敢違抗者 ,流放四夷 。由於地主官僚的反對,四年,王莽不得不取消這一詔令,宣佈王田皆可買賣;犯買賣奴婢罪者也不予處治。這一解決當時社會矛盾的嘗試失敗。
始建國二年,王莽下詔實行五均六筦。五均是在長安以及洛陽 、邯鄲 、臨淄 、宛 、成都等大都市設立五均司市師,管理市場。六筦是由國家掌握鹽、鐵、酒、鑄錢、五均賒貸等5項事業,不許私人經營 ;同時控制名山大澤 ,而對在名山大澤中採取衆物的人課稅。此項措施旨在節制商人對農民的過度盤剝,制止高利貸者的猖獗活動,並使封建國家獲得經濟效益。然而,王莽無力控制用來推行五均六筦的大商賈,這些人乘傳巡行 ,與郡縣通同作弊 ,盤剝人民 ,損公肥私,與王莽的初衷背道而馳。
居攝二年公元7),王莽曾加鑄錯刀 、契刀 、大錢等3種錢幣 ,與原有的五銖錢同時流通。始建國元年 ,王莽廢錯刀 、契刀與五銖錢 ,另作小錢 ,與大錢一值五十者並行,並且頒令禁挾制銅炭,以防盜鑄 。二年 ,王莽改作金 、銀、龜、貝、錢、布,名曰寶貨,凡五物錢、布皆用銅,共爲一物)、六名、二十八品。地皇元年(公元20),又盡廢舊幣,改行貨布、貨泉二品。貨幣不合理的變革,引起了經濟混亂,加速了王莽政權財政的崩潰和人民的破產,此項法令民憤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