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歸流的歷史故事
文章分類:歷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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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地區的“改土歸流”,自明代中葉以後便逐步開始。它是在土官與封建王朝的矛盾日益尖銳的情況下產生的。這個矛盾,唐、宋以來就長期存在。隨着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土官制度越來越不適應社會的需要。廣大人民不斷的反抗鬥爭又動搖了土官制度的統治。與此同時,土官又日益與封建王朝鬧對立,反對封建王朝對它的管轄。這種有損於封建王朝國家統一的行爲,明王朝自然是不能容忍的。於是“改土歸流”是勢在必行的了。
開始改流時,一般採取兩種辦法:一是從上而下,先改土府,後改土州。二是抓住一切有利時機進行,如有的土官絕嗣,後繼無人,或宗族爭襲,就派流官接任;土官之間互相仇殺,被平定後,即派流官接任;有的土官犯罪,或反王朝被鎮壓後,"以罪革職“,改由流官充任;有的在土民向封建王朝申請“改土歸流”時,王朝以所謂從民之意,革除土官世襲,改爲流官。總之,封建王朝遇有機會,立刻抓緊改流......。"(摘自黃現璠著《壯族通史》 )
清朝 雍正年間在西南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廢除土司制﹐實行流官制的政治改革。元朝開始實行的土司制度﹐弊病很多﹐土司對內殘暴統治屬民﹐對中央叛服不常﹐騷擾與之接壤的漢民﹐土司之間也不斷發生戰爭。爲瞭解決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據的積弊﹐明清兩朝的統治者大多主張實行改土歸流政策。即在條件成熟的地方﹐取消土司世襲制度﹐設立府﹑廳﹑州﹑縣﹐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進行管理。康雍乾時期﹐清朝國力強盛﹐雍正帝又是銳意進取的君主﹐因此大規模推行改土歸流的條件已趨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