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富民的歷史故事
文章分類:歷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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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明代洪武、永樂時期打擊地方豪強勢力的措施。始於吳元年(1367),終於永樂元年(1403)。所徙富民包括故元官吏、依附張士誠的江浙富家、與“逆黨”有關的江南富民等。吳元年,朱元璋平張士誠後,立即令徙蘇州富民實濠州今安徽蚌埠東)。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令徙東南富民實臨濠今安徽鳳陽)。十三年起,取蘇、浙等處上戶4.5萬餘家,填實京師;將其中的壯丁發各監局充工匠,餘爲編戶,置京城內外,名曰坊廂。次年徙江南富民14萬於濠州。二十四年七月,徙天下富民5300戶實京師;三十年命戶部籍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隸、應天十八府州富民田7頃以上者14243戶,以次召見,並徙其家以實京師。明成祖繼承了這一政策,於永樂元年八月,選直隸、應天、蘇州等十郡 、浙江等九布政司3000殷實大戶實北京,附籍京師、宛平、大興。宣德以來,所徙之民逃亡日多,故屢有對逃亡故絕者行原籍勾攝僉補之令。弘治時爲免於勾解僉補之擾,規定對在逃富戶每年每戶需納銀助役。明初遷徙富民,嚴重打擊了地方豪強勢力,被遷徙的富民,失去原來的政治、社會地位 。故當時三吳巨姓富家,或徙或死,聲銷影滅,從而對鞏固和加強朱明王朝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