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容己之心容人,用量己之心量人(1)
文章分類:處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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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是會發現一個很奇怪的現象,當我們自己犯了錯,對於自己過錯的審視,往往不如看待別人所犯的過錯那麼嚴重。
德國神學家肯比斯說:“我們很少用衡量我們的同樣的天平去衡量鄰居。”我想,這大概是因爲我們對導致過錯的背景瞭解得很清楚,以至於我們對於別人的過錯不能原諒,對於自己的過錯就比較容易原諒,從而使我們常把注意力集中於人家的過錯上。即使我們有時不得不正視自己的過錯,也總覺得它們是可以寬恕的,這是因爲,無論我們自己是好是壞,我們只能容忍自己。
可是輪到評判他人時,就完全不同了。我們會用另外一種眼光去品評他們,往往使旁人體無完膚,一點也不留情面。舉一個小小的例子,假使我們發現旁人說謊,我們的譴責是何等嚴酷啊,可是,我們有哪個人能說自己從沒說過一次謊,也許還不止100次呢!
人性中摻雜着偉大與渺小、善與惡、崇高與卑微。我們彼此都差不多。也許有些人性格較強,機會較多,因此可以更自由地表現天性,但在骨子裏,人性是相似的。就以我個人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