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理也當饒於人,雙贏就得讓三分(1)
文章分類:處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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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雖然有些不情願,但我還是硬着頭皮向王俊賠禮道歉了。意外的是,他也誠懇地認了錯,一對“冤家”終於握手言和,商定各自承擔一半損失。“不打不相識”,後來我們還成了好朋友,在業務上也有了的往來。
我在一家裝潢公司的廣告部當主任。有一次,我們給一家單位制作了一個大燈箱,安裝那天,客戶單位的後勤處長王俊堅持要工作人員按他的方法進行安裝。結果,燈箱裝到一半,就掉在地上摔破了,不僅損失1000多塊錢,還差點砸傷人。
得知此事後,我非常生氣,便理直氣壯地去找王俊理論。
“你也太會來事了,安裝燈箱是我們的事,你憑什麼指手畫腳?”
“對不起,只怪我多了句嘴,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王俊見我氣勢洶洶,有些不高興,象徵性地道歉後,就責怪道:“可是,你們的工作人員也太沒主見了吧?”
“你說這種話就太沒意思了。”我氣憤地說:“如果不是你瞎指揮,燈箱會掉下來嗎?所有的損失應該由你們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