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名篇《忍經(五)》做人與處世
文章分類:處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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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經五)》
當官者先以暴怒爲戒,事有不可,當詳處之,必無不中。若先暴怒,只能自害,豈能害人?前輩嘗言,凡事只怕待,待者詳處之謂也。蓋詳處之,則思慮自出,人不能中傷。
譯文: 當官的人,首先應當戒除暴怒。事情不能辦的時候,應當慎重周詳地處理,沒有處理不好的。如果首先就發怒,只能害了自己,怎麼會害到別人呢?前輩曾經說過:“處理任何事時,只怕一個‘待’字,待,就是指周詳慎重。如果周詳慎重,就會想出辦法,別人也就不能中傷你了。”
《師友雜記》雲:“或問滎陽公,爲小言所詈罵,當何以處之,公曰‘上焉者,知人與己本一,何者爲詈,何者爲辱。自然無憤怒心。下焉者,且自思曰:我是何等人,彼爲何等人,若是答他,卻與他一等也。以此自比,憤心亦自消也。’”
譯文:《師友雜記》載“有人問滎陽公,被人流言辱罵,應當怎麼對待他。他說:‘上策是,明白別人與自己本來都是人,什麼叫罵,什麼叫辱,自然就沒有憤怒的心情了。下策是,自己想一想,我是什麼人,他是什麼人,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