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


【釋  義】:金:原指錢財,現泛指各種貴重物品;昧:隱藏。拾到東西並不隱瞞下來據爲己有。指良好的僕人道德和社會風尚。

【出  自】:清·吳熾昌《客窗閒話·義丐》:“乃呼里長,爲之謀宅於市廛,置貨立業且表之以額曰‘拾金不昧’。”清·《歧路燈》第一百八回:“把家人名分扯倒,又表其拾金不昧。”

【近義詞】:路不拾遺

【反義詞】:財迷心竅貪得無厭

例句
1. 你拾金不昧是非常難能可貴的;你很誠實,應該受表揚。
2. 我國現行立法基於對拾金不昧的誤解,未規定拾得人的報酬請求權和附條件取得遺失物所有權的權利。
3. 而諸如“扶人者被誣陷爲撞人者”、“拾金不昧卻被討要更多的錢”等案例,更強化了“幫助人可能惹麻煩”的心理,放大了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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