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裝盜金


【釋  義】:指無端見疑。

【出  自】:《漢書·直不疑傳》:“其同舍有告歸,誤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覺,亡意不疑,不疑謝有之,買金償。後告歸者至而歸金,亡金郎大慚,以此稱爲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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