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人之談


【釋  義】:騙人的鬼話。

【出  自】: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二十二回:“你可曉得老爺是講理學的人,凡事有則有,無則無,從不作欺人之談的。”

【近義詞】:迷人眼目

【反義詞】:肺腑之言金玉良言

例句
1. 這就是人們時常提及的“欺人之談”或“公衆謊言”。
2. 如果聲稱只要裁員就能解決我們的問題,那將是欺人之談
3. 而把這個感人的呼籲叫做欺人之談的,卻是出自懂得做風險投資、卻對複雜的索馬里問題所知無幾的某人之口。
4. 這是對bainimarama先生拒絕擁護選舉直到2014年9月行爲(這是他一開始就被踢出太平洋島嶼論壇的真實理由)贊同的欺人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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