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秉至公


【釋  義】:秉:掌握、主持;至:極、最。辦事一切都出於公心。形容大公無私。

【出  自】:清·李寶嘉《文明小史》第六十回:“然而平中丞卻不以此爲輕重,委差委缺,仍舊是一秉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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