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之次


【釋  義】:賣鹹魚的店鋪。魚常腐臭,因以喻惡人之所或小人聚集之地。亦作“鮑魚之次”。

【出  自】:《大戴禮記·曾子疾病》:“與君子游,苾乎如入蘭芷之室,久而不聞,則與之化矣;與小人遊,貸乎如入鮑魚之次,久而不聞,則與之化矣。”王聘珍解詁:“次,若今市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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