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陽泣魚


【釋  義】:後以之爲失寵之典。

【出  自】:《戰國策·魏策四》:“魏王與龍陽君共船而釣,龍陽君得十餘魚而涕下。……王曰:‘然則何爲出涕?’曰:‘臣爲王之所得魚也。’王曰:‘何謂也?’對曰:‘臣之始得魚也,臣甚喜,後得又益大,今臣直欲棄臣前之所得矣。……臣亦將棄矣,臣安能無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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