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兔烹狗


【釋  義】:比喻事成之後排斥以至殺害有功之臣。亦作“狡兔死,良狗烹”。

【出  自】:梁啓超《論中國之將強》:“南洋一帶,敬微華人,必不有今日。今雖獲兔烹狗,得魚忘筌……然篳路藍縷之功,在公論者,終不沒於天下。

【近義詞】:過河拆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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