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 義】:將烏龜說成甲魚。比喻蓄意歪曲,顛倒是非。
【出 自】:宋蘇軾《東坡志林·賈氏五不可》:“晉武帝欲爲太子娶婦。衛瓘曰:‘賈氏有五不可:青、黑、短、妒而無子。’竟爲羣臣所譽娶之,竟以亡晉。……俚語曰‘證龜成鱉’,此未足怪也。以此觀之、當雲‘證龜成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