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真:計程車司機的故事
文章分類:人生感悟
你也會想看的:人這一生為什麼要努力?
有一天,我去坐計程車。臺北市大概七成以上的人都認得我,所以我在臺北很守規矩,走路一定靠右邊,不會一邊走一邊抽煙。那個計程車司機在聽古典樂,那音樂恰好是我當時唯一能接受、唯一喜歡的肖邦。我很高興。他從後視鏡看到我。我說那是肖邦啊。他說對啊。他很含蓄的說,導演你好,我常常想,如果哪一天碰見你,我一定要講個故事給你聽。我說,好啊,你講啊。他說,你就當成我自言自語好瞭。
他講故事的技巧不是很好,就是說他大學時有個非常好的女朋友,全班都以為他們會結婚。他大學畢業後去當兵,他女朋友在外商公司做事,做得非常好。他退伍之後,女朋友說不如我們一起開一個小公司,因為她在外商公司工作過程中認識很多客戶,也有很多經驗。兩個人就開始做。這個男人是本省人,女朋友是湖南人,她媽媽很會做飯,女朋友常帶他回去,她媽媽會煮很好吃的飯給他吃。
後來生意越做越大,從兩個人做到十幾個人。他一個客戶的女兒和他一起出差去馬來西亞,兩人就上床瞭。客戶知道後,一定要他負責。他那時候也知道這個客戶是蠻大的客戶,跟他女兒結婚也不錯,找到一個好的太太可以少奮鬥十年。本來他和女朋友計劃是做到四十歲,公司上市,他們就退休環遊世界。可是夢還沒有完成,他們就分手瞭。他女朋友很好說話,這樣再講什麼都沒有意義瞭。唯一抗議的是她媽媽。她媽媽有一天中午拿著飯菜到辦公室,一進來頓時鴉雀無聲。他很害怕,就站起來。她媽媽隻是打他嘴巴,說,壞孩子,我不煮飯給你吃瞭。就一直哭著走瞭。他說那是他人生中最痛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