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歲之前相信的很多東西,後來一件一件變成不相信
文章分類: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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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相信過愛國,後來知道“國”的定義有問題,通常那循循善誘要你愛國的人所定義的“國”,不一定可愛,不一定值得愛,而且更可能值得推翻。
曾經相信過歷史,後來知道,原來歷史的一半是編造。前朝史永遠是後朝人在寫,後朝人永遠在否定前朝,他的後朝又來否定他,但是負負不一定得正,隻是累積漸進的扭曲變形移位,使真相永遠掩蓋,無法復原。說“不容青史盡成灰”,表達的正是,不錯,青史往往是要成灰的。指鹿為馬,也往往是可以得逞和勝利的。
曾經相信過文明的力量,後來知道,原來人的愚昧和野蠻不因文明的進展而消失,隻是愚昧野蠻有很多不同的面貌:純樸的農民工人、深沉的知識分子、自信的政治領袖、替天行道的王師,都可能有不同形式的巨大愚昧和巨大野蠻,而且野蠻和文明之間,竟然隻有極其細微、隨時可以被抹掉的一線之隔。
曾經相信過正義,後來知道,原來同時完全可以存在兩種正義,而且彼此抵觸,冰火不容。選擇其中之一,正義同時就意味著不正義。而且,你絕對看不出,某些人在某一個特定的時機熱烈主張某一個特定的正義,其中隱藏著深不可測的不正義。
曾經相信過理想主義者,後來知道,理想主義者往往經不起權力的測試:一掌有權力,他或者變成當初自己誓死反對的“邪惡”,或者,他在現實的場域裡不堪一擊,一下就被弄權者拉下馬來,完全沒有機會去實現他的理想。理想主義者要有品格,才能不被權力腐化;理想主義者要有能力,才能將理想轉化為實踐。可是理想主義者兼具品格及能力者,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