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過的日子,叫我如何不喜歡呢?
文章分類: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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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致青春》大火,翻開社交網站,大傢都興致勃勃地展示自己買回來的票,或者寫些自己看過的感受。我常常想,當我致青春的時候,我能致些什麼呢?
昨天晚上,一宿的失眠。我把其歸罪於昨天晚上在操場上的十圈慢跑,以前我總是以自己能接受的極限跑完,然後累得氣喘籲籲的時候便可以安然入睡瞭。昨天,陪同宿舍同學一起跑,便慢騰騰地跑完十一圈,身體的每個細胞都開始精神瞭。剛開始的時候,我還嘗試著入睡,後來我幹脆放棄瞭。
宿舍倆同學輪換著打著呼嚕,隔壁宿舍同學一副公鴨嗓,不停地喊著“mygod”“哎呦,我操”,我在想,大晚上的,他是不是被同宿舍的同學臨時起意,給輪奸瞭呢?後來,我在迷迷糊糊中聽見有人終於忍受不住,敲開隔壁的門,得知他們並沒有發生慘絕人寰的校園亂倫故事,而是在看球賽。
運動項上,我一直緣薄。從小便身體孱弱,大概這個詞可以用在我的身上,那時候也不太知道鍛煉的好處,便從小也沒有養成運動的好習慣。跑步也才是後來才養成的習慣。從小安靜的習慣養成後,我發現對運動我自己也頗挑剔瞭,總想著能找到一項稍微安靜的運動。挑來挑去,便挑中瞭跑步。
曾經同住的人問我有什麼喜歡的運動項目?我說我基本沒什麼喜愛的運動項目。他不死心,問:籃球、足球、排球?我說,從來都不沾手。他接著問:乒乓球、羽毛球?我說,乒乓球在體育課上曾經學過一段時間,後來放棄瞭。他隻覺得不可思議,因為他喜好足球,天天上健身房,很頻繁地出去跑步,練得一身肌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