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曾經是媽媽最好的朋友,可惜媽媽弄丟瞭她
文章分類: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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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說:知交零落本是人生常態。或許被這句話荼毒太深,一直以來我都秉持順其自然。那些曾經陪伴我哭過笑過瘋狂過的人在某一個路口轉彎,甚至來不及說再見。我不傷感,能有幸一同走一段路已經是幸運的,如果她有更向往的目的地,我如何阻攔?可是最後我知道,這其實是借口,是我不願意面對離散的逃避。
今天,在市中心我無數次走過的街口,因為一個背影癡癡地追瞭幾百米,最後那人轉身,卻是我認錯人。那種失望如同失去心愛風箏的孩子。那個背影讓我想起一個人,在我記憶裡永遠十六歲的女孩。
那個時候還沒有閨蜜這個詞,我隻知道她是十六歲的我最好的朋友。第一次發覺她的有趣是她剛剛轉學到我的班級。一個小鼻子小眼睛,有一頭墨黑長發的女孩像一個當時很流行的醜娃娃。她看上去有點冷,仿佛不茍言笑。而我是飛來飛去蝴蝶一樣的女孩。我以為她不會喜歡我,正如她以為我不會喜歡她。可是就莫名其妙對上瞭眼。或許是因為體育課上正義感爆發同仇敵愾對抗歧視女生的體育老師,或許是常常一起因為遲到被班主任拒之門外,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我們開始形影不離。
我們最喜歡去她帶著外走廊的傢,然後一起坐在地上,把兩條腿在外面懸著蕩來蕩去,說我們暗戀的男生額頭上發瞭一顆青春痘,給條狗就是二郎神,說新來的生物老師被某個淘氣男生氣得臉色發綠像她畫的草履蟲。我們也喜歡夏天的時候逃課爬上操場的雙杠,給所有天上的雲起名字,冬天的時候因為站在雪地裡不忍心踩上腳印耽誤上課被老師罵得抬不起頭。班級裡的同學,甚至老師都習慣在找不到我們其中一個的時候,立刻去問另一個,因為我們永遠知道對方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