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定我遇見你的意義,不過是為瞭與你告別
文章分類: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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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墨:這世界,除非你同意,任何人都不可能傷害到你。我坦蕩,我快樂,日月可以明鑒。心裡的陽光,是要自己掌燈的。你也許也是這樣,剛開始見面的時候以為一見鐘情就這麼發生瞭,再或者就總以為你們是特別的,跟別人都不一樣。一見鐘情,這種類似於奇跡的東西,你喜歡上她她正好喜歡上你,可是這樣的戲碼似乎天天在上演,你想自己終於遇到瞭那個對的人瞭,可很久以後卻又分道揚鑣。
故事的開始源於死黨的介紹,現在他跟他愛的姑娘愛得死去活來,也許將來我們中結婚最早的人就是他。現在我跟我愛過的姑娘分道揚鑣,偶爾還是能見面,也還能知道她的消息。隻是她最喜歡的歌手從五月天變成瞭陳奕迅,而我還是一直喜歡五月天。
剛見面的那天,玩真心話大冒險的時候,死黨使壞問你真心話,居然一開始就問你想不想跟我在一起。我當時想,你一定覺得莫名其妙,因為我們畢竟才認識幾個小時而已。你卻認真地看著我點點頭,我覺得當時我的表情一定很好笑,但為瞭這事我偷偷開心瞭很久。
在一起之後,我們去瞭很多地方看瞭很多風景,我們遇到瞭很多人,我們拍瞭很多照片卻再也沒有打開過,我們發瞭很多短信卻在一個下午一鍵刪除。你看,當時出國的時候,我們都說我們是不會分開的,距離時間算什麼呀。這些事情很自然地在這個時候像泡沫一般冒入我的腦海,剛分手那陣,想到這些事情就覺得一陣頭疼,現在回想起來,倒覺得這是我挺珍貴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