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卑微到把自己的好全毀掉
文章分類: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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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夏果果)18歲的時候,她已經在北京這個城市混得不錯瞭。16歲從浙江獨自進京,沒學歷,沒背景,沒人脈,隻有隨身攜帶的幾萬塊錢和兩大包衣服。
傢裡人世代從商,並不覺得她對讀書這件事興趣寥寥是什麼重罪。隻是爹媽送行的時候跟她說得很清楚:“你心大,又有弟弟,所以傢裡有點錢也耐不住你這麼折騰。這些錢就當是你的嫁妝。現在給瞭你,以後就沒瞭。”
她心裡是有闖勁瞭,認為既然要闖,就不要窩在傢鄉這個小地方。而她的見識中,大地方無非就那麼幾個,國內北上廣,國外紐約和倫敦。甚至連溫哥華、舊金山,乃至悉尼、墨爾本、東京都不知道。
到北京的第一站,她就去瞭動物園。真正的動物園,而不是批發市場,看瞭熊貓和大象,覺得北京真的沒來虧,值瞭。
然後她就開始擺攤,出沒於各個地鐵站地下通道和出口處。兩個動作很快讓她俠名滿天下。遇到地鐵站附近出沒的乞丐必給錢,給錢多少取決於當天生意好賴,起步價五元,有時也飄出一張百元大鈔。遇到城管執法必抗爭,曾舉著高跟鞋,光著一隻腳把一個壯碩的城管追得到處亂竄。
她找到我的時候已經有瞭幾個鋪位,雇瞭十幾個店員。店員必是外地來京北漂的,而且她招人有些《唐伯虎點秋香》裡太師府用人的味道,誰落魄、誰慘,誰被錄用的可能性就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