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瞭自己,你取悅瞭全世界又如何?
文章分類: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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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十二感)前天,和一個初中同學聊天。他說,自己所在的大學是個極容易讓自己迷失的地方。我問,那你會不會很孤單,很頹廢,甚至掉進被很多“優秀”同學瞧不起的坑裡?他照常笑笑,說,孤單肯定是有的,可自己是心甘情願被冷落的,甚至會故意冷落身邊的人。
我非常不理解,問他那樣會不會影響你的人際關系?沒想到他竟然說自己不太在乎,所以能夠被冷落也挺好,倒是省瞭太多不必要的麻煩。他的話如重慶的夜,帶著高原傳來的些許寂寥,讓聽瞭的人不免有瞭傷感。以前我以為他是比我幸福百倍的,至少他考上瞭好大學,還有瞭一個漂亮的女朋友,可是現在我卻不這麼想瞭。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我們每個人身上都“賦予”瞭“迷失”的標簽。不喜歡熱鬧,害怕在人群中孤獨,喜歡一個人生活,喜歡特立獨行。我們幾乎每個人都過著別人眼中的生活,生怕離別人口中的生活太遠,於是慢慢迷失瞭自己。看似我們每個人都拉手搭肩結伴而行,可我們誰又不是各自迷失著呢?我們總以為別人不瞭解自己,可是我們又何嘗不是最輕易就不認識自己瞭呢?
在一群人當中,你總能聽到這樣的聲音,“我不想迷失自己,可是如果我不帶上漂亮的面具,我就會感覺到生活已經拋棄瞭自己,感覺到自己像在人潮人海的大街上裸奔”“我喜歡一個人很久瞭,不想失去他,可是我心裡並不喜歡他要求的東西,放下擔心他孤單,自己也不情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