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不起剩女的男人該滾出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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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雨謠)有經濟學傢在經濟學論壇上拋出奇談:“剩女越多、離婚率越高的城市經濟越發達。”女性對自己的欲望表達,同時包含著對未來的一場競爭,而這種競爭就讓城市的消費升級,讓沒有消費力的人在城裡找不著老婆,趕出城。創造消費女性,進而延展出三個維度:自主性消費;他人為其消費;讓不能消費的男人滾出城市。“高消費、陰盛陽衰、剩女,這就是城市的繁榮景色。”我不懂經濟學,所以,難以從經濟角度去理解經濟學傢將剩女與城市的繁榮連接在一起,是否符合市場經濟的規律。但有一點我著實感到十分的不解,憑什麼讓消費不起剩女的男人滾出城市呢?
從我們這位專傢的奇談中,我們可以看出,所謂的剩女就是和錢有著必然的聯系,不是自身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就是要嫁有錢的男人;前者是可以自己買花戴,後者是以錢養情,如此,便促進瞭消費。所以,前者是自願剩下,因為不願下嫁,後者是被剩下,因為娶不起。當剩女這種社會現象,如此直截瞭當地和城市消費,和市場經濟掛鉤的話,那麼,能消費得起剩女的隻能是少數的社會高層的人群,而這些高層的人群,有幾個願意找剩下的呢?
還有一個問題,令我感到匪夷所思,我們的經濟學傢將剩女供上瞭推動城市消費,經濟發展的神臺,這麼做的目的是客觀的看待剩女現象,還是主觀地在嘩眾取寵?試問,剩女為何會剩下,不外乎隻有兩個原因,一個是自我選擇,一個是被選擇。不管是哪一種原因,都不應該單純的從經濟角度去解讀。不能消費的男人,憑什麼就要滾出城市?不能消費並非是消費不起,有些恰恰是不願消費。男人賺錢是給自己喜歡的女人花的,而這些女人,憑什麼就非要剩女不可?那些非剩女難道就不能促進一個城市的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