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那些被我們辜負的女人
文章分類:情感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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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amus)昨晚在飯桌上聽到朋友的女朋友結婚的消息,恰好在座的另一位兄臺和我喜歡多年的一個姑娘是摯交,現在她也有著一個美滿的傢庭。於是我和朋友私下討論瞭這個問題,他得出的結論是:也許我們不配獲得愛情。
可惜他感慨瞭一半就走瞭,留下我一個人寫這篇文章。我覺得他走前定的基調不對,我差點寫成一篇《人渣懺悔錄》。我努力想從過往的事跡裡找出我們是“人渣”的證據。沒錯,從某個方面說,我們真的是人渣,不過我們是人渣這點,跟我們到現在都沒有結婚這點,沒有任何因果關系。
這是這鳥人談得最久的一次戀愛,歷時近三年。我跟他們一起吃過一兩次飯,鳥人的前女友並不討喜,比超玉大二時的女友要好一些,但比元祐大四的女友要差得遠。當然,總體來說,鳥人和她在一起,我既不支持,也不特別反對。如果要拿節目做比喻的話,她雖然不是BBC紀錄片,但也差不到新聞聯播的級別。她從來沒在他面前挑撥過我和他之間的關系,在我看來這個“兄弟的女人”已經可以瞭。
她催過他幾次結婚,他都以“事業未成,何以傢為”搪塞瞭。這是個借口,因為鳥人根本就沒想過和她結婚,這也是大實話:男人沒事業基礎結什麼婚?男人有事業才結婚,跟男人有套才做愛一樣,對男女雙方都說都比較安全。後來,這個理由果然拖不下去瞭。昨晚他在飯桌上說,她分手半年就結婚,他一點也不覺得奇怪。隻是私下跟我說:覺得有點惆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