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失戀過的人,真的可以算愛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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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失戀過的人,對我來說,是另外一個星球的人。也就是說,我可以跟他們做很好的朋友,但有些關於人生很根本的事,恐怕我是永遠沒辦法跟他們說清楚的。這就是我,和“從未失戀者”之間的關系。“從未失戀者”,有兩種。一種是戀愛瞭、成功瞭、一直成功下去,成功到不知怎麼收尾,成功到愛情“壽終正寢”為止。
另一種“從未失戀者”,從未失戀的原因就更簡單。沒有失戀過,是因為,沒有戀愛過。這兩種沒有失戀過的人,哪一種,是比較“異形”的一種呢?是愛瞭,然後一直愛下去的那種?還是連愛都從不曾愛過的那一種?說實話,是愛過,但沒失戀過的那種人,會讓我覺得更遙遠,更“異形”。
我的困惑很簡單,沒有失戀過的人,真的可以算愛過嗎?沒有見過夜晚的人能夠理解黎明嗎?我不知道你行不行,我是沒辦法的。如果一開始愛,就被我愛到瞭,簡直是無法想象的事。當然有很多人,是一開始愛,就愛到的。這誠然是幸福的事。但,然後呢?總不能就這樣沒完沒瞭的一路愛下去吧?
“誰說不能呢?”我有一些天生福緣甚厚的朋友,不解的看著我。“一路沒完沒瞭的愛下去,難道不好嗎?”他們問我。“呃……也不是不好……隻是,隻是,隻是,會不會很無聊呢?”我說。唉!其實絕對不是“無聊或有聊”的問題。是我對戀愛的認定,有個“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