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隻有該結婚的感情,沒有該結婚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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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晚睡
雖然很多人女人都恨嫁,但誰都不喜歡承認自己恨嫁。說恨嫁多難聽啊,好像顯得自己特別急迫的想要推銷出去,然後還沒人要,跟滯銷品似的。
其實就算承認瞭又怎麼樣,想嫁人有什麼錯,小兩口恩恩愛愛甜甜蜜蜜的日子誰不想擁有,誰願意成天撩單呀。民謠說:“小小子,坐門墩,哭著喊著要媳婦,要媳婦幹嘛?點燈說話,吹燈作伴,早晨起來給梳小辮。”——男的不也就這點出息,誰也別說誰。
前幾天在黃曉明和AB的婚禮上,新娘的捧花被林志玲奪走,新郎黃曉明對她表示祝賀,“下一個結婚的人一定是你。”林志玲笑得花枝亂顫,開心地當場許願希望能在2016年嫁出去。
已經39歲的她,之前的采訪中,已經對婚姻這種話題十分謹慎,“以前還有一些愛情計劃,比如三十歲我一定要嫁出去,後來又變成瞭三十五歲我一定要嫁出去。現在,我都不敢再有什麼奢望瞭。”
世界上有一些事情是以取勝為目的的,比如體育競賽。盡管我們一再宣稱體育精神是重在參與,但如果不分出名次,排個座次,若沒有瞭競爭和追逐,競技也就失去瞭它所蘊含的魅力。可人生還有一些事情是無法排出名次的,比如結婚或者不結婚,哪個更好哪個更不好,或者早結婚和晚結婚,哪個是成功,哪個算是失敗,都是太個人的選擇,而沒有什麼固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