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十七歲時喜歡的那個人,現在怎麼樣瞭?
文章分類:情感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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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大力
前陣子我在微博問瞭一句,你十七歲時候喜歡的人,現在還看得上嗎?
好多人留言,不行不行,看不上瞭,早就看不上瞭。為什麼呢,可能是現在才發現,他不上進吧,他人很小傢子氣吧,他很幼稚吧,雲雲缺點哎。
可是人生真的一言難盡啊,在你十七歲的時候,你覺得他可好可好瞭。
我先講講我十七歲時喜歡過的人吧。
他這個人很正經的,喜歡把每日見聞寫成小作文,高中的時候會主動讀很多名著,寫長長的讀後感。
他文筆是不怎麼好的,很嫩氣,沖撞得用力過猛,而我那個時候的文筆已經開始比同齡人老練瞭,他就偶爾會撒嬌,哎你教教我寫文章呀。
一聽就知道是落不到實處的空話啦。但就這麼輕飄飄的一句,我也聽得如癡如醉,心尖開花。忙連聲說好,好像他真願意見我似的。
跟他認識一年多,沒有真的在一起過。
他是很懂周旋技巧的,知道適時地,用好朋友的身份打發你,讓你的整顆心圍著他逡巡。可是不讓你靠攏。
我呢,卑微地給他做過所有,十七歲的女生能想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