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處世之道:做人之道九不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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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文人不可貪錢,官不能貪,民也不可貪。官貪財丟瞭烏紗帽。本是無限風光在險峰,千難萬險換來極目天地的得意,得意之時忘乎所以,再邁一步,無限風光瞬間變成萬丈深淵。文人不可貪財,因為文章可以換錢,但人格不可拍賣,凡賣瞭人格者,其文必臭。
文人抄襲就是行竊。世上凡是行竊者,皆是小偷大盜,因此道而富貴還是顯赫,皆不為人所齒。文人抄襲還是竊取同行的成果,竊同行則更下流,甚至連下九流的黑道都不屑與之為伍。
文人立世做人的本事,都不是從娘胎裡自己帶來,也不是官宦世襲,商賈繼承。文人那點本事,都是他人教的,自己學的,沒有老師傳道授業解惑,哪能成為文人?因此文人的牌位上,應是“師、天、地、君、親”,師為首尊。也許世事變遷,志向轉移,過去的老師與自己不再同道,甚至成為對手或敵人。縱然如此,師也不可罵,人各有志,但不許忘本。
文壇上的文友,是文人成就事業的支柱,也是文人“高山流水”的知音。分分合合,聚聚散散,世間常情。賣友求榮之事,賣友求名之事,賣友求利之事,賣友以自保之事,皆不可為。文壇糾葛,當事人多是“當年友人”,風起雨至運動來,風止雨停運動去,“當年友人”變成仇人?讀憶舊文章,常拍案嘆息,天下短視輕義者多是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