淪陷在窮困潦倒裡不勞而獲的人們
文章分類: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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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日光卿晨)有一個現象很有趣:例如你開車撞倒瞭一名闖紅燈的行人,一般情況下行人負70%的責任,你要負剩下的責任,因為行人是弱勢群體,但如果開車的你成為行人,你就會立刻變成所謂的弱勢群體。
我們定義的弱勢群體並非是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貧民,而是一種毫無緣由的對比。比如一個穿著華麗的人受到衣衫襤褸的人攻擊,不知情的目擊者總會潛意識地認為,一定是那個富麗堂皇的人無理取鬧。
你大概從來沒有想過,這樣的思維對富人並沒有太大的影響,卻讓某部分弱勢群體窮地更加理直氣壯。講個真實的故事,讀書的時候我們班有一對雙胞胎,姐姐總是很努力,不僅成績優異而且多才多藝、羨煞旁人;妹妹則表現平平,一切都是隨遇而安、不爭不搶,性格倒也是討喜。
大學畢業,姐姐幸運地在省會找到瞭一份體面的工作,妹妹則回到小城市做起瞭售貨員。畢業之後的一兩年,兩姐妹關系還是如以前一樣的親密無間,姐姐經常從省城給妹妹帶回很多漂亮的衣服和一些新鮮事物。
後來,兩姐妹相繼結婚、生子,優秀的姐姐理所當然的覓得良緣,而妹妹卻迷戀上瞭當地的混子,混子會哄人,妹妹在他的甜言蜜語、噓寒問暖中徹底淪陷,這段愛情當然得不到父母的祝福,盡管父母和姐姐極力勸阻,妹妹還是堅定不移地嫁給瞭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