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漫漫回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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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漫漫回國路
來源:法治週末 作者:名人
12年來,被中國公安部全球通緝的遠華走私案頭號嫌疑犯賴昌星,與加拿大政府展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最終,賴昌昌星沒有贏得這場由加拿大法官主導的訟戰,在利用了所有能夠被利用的手段後,他無法逃脫被遣返回中國接受審判的命運
2011年7月23日,53歲的賴昌星被加拿大有關部門遣返回中國。
逃亡12年的賴昌星,終於窮盡了加拿大避難和遣返的所有法律程序。
賴昌星之所以能夠在加拿大滯留12年,並非孤例。除去加拿大司法程序的繁冗,還有一個重要的法律上的原因是,由於加拿大法院對中國刑事司法制度缺乏瞭解,導致了法庭對中國司法制度公正性的懷疑。
在遣返問題上,死刑和酷刑問題成爲了最大的障礙。
事實上,凡是從中國逃到加拿大的犯罪嫌疑人,幾乎都會以此爲由要求庇護。而在疑犯遣返問題上,酷刑已經成爲比死刑更加難以解決的難題。
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便不斷以“賴昌星回到中國後會受到迫害和不公正的待遇,會面臨酷刑、刑訊逼供”爲由,爲賴昌星辯護,以延緩遣返。